3月3日/,沭阳县检察院召开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综合案件犯罪情节轻微,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态度良好、达成谅解协议、整改效果突出等原因,3名人民监督员均同意对犯罪嫌疑单位某橡胶公司和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顺络电子(002138)9月10日晚间发布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2024年9月9日公司收到上海知识产权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及《应诉通知书》等诉讼相关材料。因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原告梅州线艺科技有限公司对两名被告——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和得捷电子(上海)有限公司提起诉讼,向法院主张赔偿经济损失2000万元,案件律师费、公证费等合理费用50万元及诉讼费用。
1、告知变更被告: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认为原告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且能够确定适格被告的,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这一规定有助于及时纠正错误的被告选择,保障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法官团队除了审查案件外,还负责对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对调解员调解过程中的疑难问题给予专业的知识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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