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胡某明被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行政处罚/。
7月21日02:37分/,李海*因涉嫌饮酒后驾驶车号为晋HGG50*的小型面包车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3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通过进一步检查发现李海某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据统计,8月19日至22日期间,宁德交警共查处酒醉驾违法行为56起,其中,醉驾11起,酒驾45起/。
违法内容:酒精检测含量32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延边州草原管理站退休公职人员黄逢万酒驾问题。2024年2月,黄逢万驾驶机动车行驶至延吉市局子街时,被交通执法人员当场查获,酒精检测仪检测数值为38mg/100ml。公安机关给予黄逢万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2024年8月,黄逢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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