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郭秀丽介绍,此次活动是省司法厅开展护苗主题宣传日的配套活动之一,随着“大手拉小手 法援筑梦行”法治集市的开市,法援进校园、法援进社区、法援进乡村等海南省秋季法律援助系列宣传活动将陆续展开,其中“大手拉小手 法援进校园”活动将随着学生开学逐步开展/。“今年海南省司法厅计划在秋季学期内,深入全省各地中小学开展150场以上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通过讲座、互动游戏等形式,将法律知识送到学生身边。”郭秀丽说,希望通过这些活动根植法治种子,切实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教会更多孩子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法治集市现场,法援服务站、主题展板、手册宣传、法律知识科普游戏等多种形式吸引大量市民参与/。海口市及各区法律援助中心共设6个咨询展台,向群众讲解法律援助的工作流程和服务范围,并耐心解答他们的法律疑问。
活动现场/,13家法律机构的法律服务工作者向群众宣传普及法律援助的受理范围、申请条件等法律知识,并接受咨询。
据顺平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杨小晴介绍,接到援助信息后,该中心联系律师赶到河口乡,详细了解刘某某的诉求,并通知其子女前来现场调解。通过律师耐心释法明理,最终三个子女与老人握手言和,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本次宣传活动接地气、贴民心,切实提升了群众对法律援助惠民相关政策的知晓率,受到群众一致好评。共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法律援助便民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印有宣传标语的法治宣传品300余份,现场提供法律咨询20余人次。
请求有关赔偿、给付和支付劳动报酬等,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包括:请求国家赔偿,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社会救助,发给抚恤金,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确认劳动关系或者支付劳动报酬,有关事故请求人身损害赔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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