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阳交警:严查酒驾醉驾

老纳法号:劫色 2024-10-08 阅读:15 评论:0
6月27日晚上,罗平县公安局阿岗派出所交警中队民警在辖区法荫线9公里600米路段开展夜查交通违法行为工作,21时30分许,一辆小型面包车沿法荫线向执勤点驶来,民警例行对该车进行检查,然而,当民警靠近驾驶员时,却闻到一股浓烈的酒精味/。民警随...

6月27日晚上,罗平县公安局阿岗派出所交警中队民警在辖区法荫线9公里600米路段开展夜查交通违法行为工作,21时30分许,一辆小型面包车沿法荫线向执勤点驶来,民警例行对该车进行检查,然而,当民警靠近驾驶员时,却闻到一股浓烈的酒精味/。民警随即利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驾驶员进行检测,结果显示为153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经查,驾车男子名叫尹某,他告诉民警,自己晚上和朋友一起吃饭喝酒,由于气氛较好,朋友李某多喝了几杯,喝完之后,李某突然感觉身体不舒服,一直在吐,尹某见状,也慌了神,于是,不顾自己已经喝了酒,凭着哥们义气,立即驾车送李某去阿岗卫生院检查,却没想到,被民警查获。民警严厉批评了尹某的行为,告知尹某,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酒后驾驶机动车,这对本人及朋友都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中阳交警:严查酒驾醉驾

2024年7月4日21时许/,门某学驾驶一辆小型汽车沿广饶县草李村南北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朝宗路南侧时,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广饶交警六中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吸检测,门某学体内酒精含量为 78mg/100ml。

中阳交警:严查酒驾醉驾

饮酒驾驶本就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再加上准驾车型不符,更是错上加错。近日,重庆市公安局大渡口区分局交巡警支队在夏季行动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中查获了一起准驾车型不符且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为广大驾驶员敲响了警钟。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9月13日,云南昆明“清廉呈贡”发布《关于4起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的通报》。

该夸他聪明还是傻呢?不过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逃得了一时逃不了一世,还是承担后果吧,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希望广大司机们谨记!

王柏杰通过经纪人表示:“对于这次事件,将汲取教训并深刻反省,再次诚心跟大家致歉,谢谢关心。”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百度百家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分享:

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

发表评论